政策法规丨景宁畲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建设方案(试行)》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方针和相应浙江省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国家试点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将健康融入各项政策,推进景宁县健康治理体系和健康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景宁畲族自治县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建设方案(试行)》,于2022年12月30日正式印发实施。 景宁畲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健康景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负责指导和规范健康影响评价实施工作,研究健康影响评价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共同审议和推动健康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制定健康影响评价制度,编制健康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等政策文件,负责健康影响评价的组织领导、协调督办,科学有序推进健康影响评价工作。方案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明确为评价范围,评价内容即遵循大健康理念,从最广泛的健康影响因素入手,以物质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生物心理因素、生活方式因素、医疗服务因素等大健康影响因素和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和道德健康“四维健康观”为依据,评价评估相关政策、规划和项目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危害健康的因素,并针对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因子,提出改进对策建议。 官方链接: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3/1/31/art_1229438033_2455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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